8月7日,培元街道辦事處培元小區一居民在特定區域燃放鞭炮被依法行政拘留。
當天下午6時許,李某某在培元小區燃放卷紙鞭炮,被巡查人員發現。經查明,李某某違反了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城區內禁止拋撒、焚燒冥紙冥幣等封建迷信用品有關事項的通告》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拘留。
違法行為人李某某: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不該在禁燃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同時我也支持市委市政府禁燃禁燒這項政策。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應積極支持和響應禁燃禁燒工作,自覺抵制違規燃放,倡導文明、綠色的生活方式。
記 者:曾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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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常寧市融媒體中心
作者:曾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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